尊敬的客戶,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即日起,所有寄往日本(Japan)的貨物,需遵從如下寄運要求:
1,如收件方為公司,隨貨發票及運單必須詳細申報收件方公司全稱,不接受公司名稱簡寫;
例如: AB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不可以簡寫為:ACB CO
2,如收件方為私人,隨貨發票及運單必須詳細申報收件人全名,即:姓氏+名字。
以上請各客戶知悉并轉告發貨人,寄運貨物前請確保隨貨資料正確完整,我司交寄聯邦前將不予再審查貨物及隨貨資料,如未遵從上述規定,貨物將可能會被拒收或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延誤及費用,均由發貨人承擔。
升藍物流
2016.5.26
聯系我們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興華路58號升藍智慧港B棟郵編:518129
電話:400-188-5656網址:http://www.rong36.com
深圳市升藍物流有限公司©2004-2025 版權所有粵ICP備110180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