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香港DHL通知,即日起,所有寄往菲律賓(Philippines)的包裹,均需遵從以下清關要求:
(1)如寄運貨物申報價值大于等于500USD或者計費重量大于等于100KG,貨物必須以正式清關程序進口,且進口商/收件人已經獲得目的地海關帳戶辦公室(Bureau of Customs AMO )的認可并登記;
(2)對已寄運出口的貨物,當地海關不接受變更關稅支付方式,發貨人必須于寄運貨物前確認關稅支付方式(DDP關稅預付或DDU關稅到付)。如寄件前確認DDP,發貨人必須于運單及發票注明DDP,當地海關對DDP進口貨物,將產生最少一天或以上的清關延誤;
(3)發貨人必須于隨貨發票上正確和詳細申報貨物信息;
(4)如寄運貨物為磁盤、CD、DVD、USB、硬盤驅動器等,收件人必須于發貨人寄運貨物前已獲取當地地海關相關部門的進口許可證,否則海關將會處于罰款;
以上事宜請各客戶知悉,并相互轉告發貨人,寄運貨物前,必須確保符合相關當地清關要求,我司不予逐一審核,若貨物未遵從相關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關費用均由發件方承擔。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升藍物流
20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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